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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27日讯(记者 吴佳笑)近日,南通发布《南通市国四中重型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方案》,通过资金补贴,鼓励老旧高排放货车、机械提前淘汰更新,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加快新能源车辆、机械推广应用,助力全市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此次补贴政策针对两类重点对象,实行差别化补贴标准,精准引导淘汰更新。针对国四排放标准中重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按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分档执行:中型货车按提前报废满1年不足2年、满2年不足4年、满4年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1.8万元、2.5万元/辆补贴;重型货车对应三档年限,分别给予1.2万元、3.5万元、4.5万元/辆补贴。同时,新能源货车购置补贴同步发力,中型车辆每辆补贴3.5万元,重型车辆按轴数分档,2轴、3轴、4轴及以上分别补贴7万元、8.5万元、9.5万元/辆。
针对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补贴按叉车、装载机、挖掘机分类,结合功率细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四档设定标准,不同类型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分别在0.3—5.7万元/辆、1.0—23.0万元/辆不等,全方位覆盖各类机械,激发市场主体更新换代积极性。
本次奖补方案自2026年3月31日起实施,持续到2028年3月31日,车辆或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行为需在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补贴政策,畅通申报流程,加快政策落地见效,推动交通领域、工程领域绿色转型,为南通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校对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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