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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ST春兴(002547)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因买卖合同纠纷被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现已进入执行阶段,惠州春兴需向重庆新润星支付货款等约3816万元。
该案经一审判决、惠州春兴上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终审判决。因惠州春兴未按期履行,重庆新润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公司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26年中期,*ST春兴实现收入9.56亿元,归母净利润-1.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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