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11月11日越来越近了,相信许多“剁手族”已经摩拳擦掌准备血拼。今年的“双11”恰逢周六,很可能又将创造电商销售奇迹。值此之际,银川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注意网购消费陷阱,同时注意了解正确的维权方法。
电商使出“杀手锏”,请大家理性面对
今年“双11”前期预热宣传期间,各大电商平台都使出“杀手锏”,有的以“全年最低”为噱头,有的发出“红包雨”“百亿购物津贴”等,还有的推出付定金预售以及返现、送礼品等活动。乍一看,商家的优惠、折扣力度很大,但消费者一定不要被某些虚假宣传、虚假折扣所迷惑。
银川市消协提醒,有时经营者先抬高价格再打折,消费者事先一定要摸清活动详细情况,有无什么限制,对商品进行前期了解或在不同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比较后再做决定。最好保留“秒杀抽奖”细则、礼品清单、订单细节等相关截图,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修改活动详情,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另外,要小心预售陷阱、赠品猫腻等。
以往投诉有不少,维权得注意这些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负责人王梅告诉记者,根据以往“双11”的投诉数据统计,投诉焦点集中于优惠促销无法兑现、被取消订单、退换货、商品质量以及快递物流延迟等方面。
因此,网购时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凭证:先要保存好商品,不要有人为损坏;还要保存好票据或网购凭单以及网上截图,包括宣传图片、聊天记录等;快递公司的包装也要保留好。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应先及时与电商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电商所在网购平台投诉或向电商所在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遇网络诈骗,应及时报案,运用相应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些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网购时,还要注意所购商品的特殊性,有些商品并不在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对于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之内。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谨慎。 (记者 白静)
温馨提示
当心三大消费陷阱
如何血拼才能不上当?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负责人王梅列出了几类典型的消费陷阱。
陷阱一:先涨后降。为了制造低价,部分商家会在“双11”前将商品售价上调,然后通过折扣、促销、返券等活动吸引消费者购买,这已成为电商行业的潜规则。消费者需保持清醒,货比三家,对于心仪的商品提前关注,与“双11”价格对比,确认是否真实惠。
陷阱二:预售规则不清。所谓预售,即商家使用支付定金(订金)方式,让消费者提前购买,“双11”当天支付尾款,“双11”后发货。一般来说,“定金不退,订金能退”,很多商家预售中需要支付的基本上都为“定金”,并且一些网店表示,预售商品只能单独购买,如果要使用平台上的优惠券还需购买其他商品。消费者要想明白了再支付定金,注意支付尾款的期限,还要看清一些优惠券的限制范围、条件及有效期等。
陷阱三:赠品不享受售后服务。发放赠品也是电商促销的手段之一,赠品存在的问题有两种:一种是商家搞活动时,页面明确有赠品,收到货却发现没有赠品;另一种是赠品不享受正规的“三包”服务。消费者下单前,对活动宣传页面要截图保留,以防商家不按承诺发送赠品;有规定明确赠品也应保修,消费者可提前要求商家注明,对赠品提供售后服务。如果出现问题,要尽快与商家和网购平台联系,并提交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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